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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齿矫正病历书写规范
牙齿矫正病历是记录患者矫治过程中的重要资料,具有法律效力。为了确保病历书写的规范性、科学性和真实性,特制定如下规范:
一、总体要求
1. 病历书写内容真实、客观、完整、清晰、简洁。
2. 书写文字工整规范,书写内容无涂改、无错别字。
3. 使用标准术语和规范用语,不得使用含糊不清或模糊不清的语言。
二、病历内容
1. 一般资料:患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就诊日期等。
2. 主诉:患者就诊的原因和主要症状。
3. 病史:既往病史、发育史、口腔健康史等。
4. 体格检查:全身检查、口腔检查、面部检查、牙列检查、颞下颌关节检查等。
5. 辅助检查:X线片、模型、扫描等。
6. 诊断:根据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,明确患者的矫正诊断。
7. 治疗计划:详细阐述矫治的目标、方案、治疗步骤、预计治疗时间等。
8. 治疗过程:按时间顺序记录每次复诊的治疗项目、检查结果、患者主诉等。
9. 复诊记录:定期复查患者的矫治进展,记录矫治器的调整情况、患者的配合情况等。
10. 治疗结束:记录矫治器的拆除时间、治疗效果、后续注意事项等。
三、书写格式
1. 病历采用 A4 纸质书写,或使用电子病历系统。
2. 书写语言为中文,术语使用标准专业术语。
3. 病历内容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格式书写,各部分内容清晰明确。
4. 每条记录应注明日期、时间,并由医生签名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 矫正病历属患者隐私,需妥善保存。
2. 病历书写应符合医疗行业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。
3. 规范病历书写,有助于提高矫正治疗的质量,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。